为保障校园网的安全畅通及网络资源的合理使用,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信息服务,根据网络费用实行合理分担,促进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一、缴费账户
凡在校内非办公、教学区使用校园网上网的教职工、学生及有关人员,须拥有校园网账号,才能通过校园网访问Internet资源。
校园网用户开户由信息中心负责办理。每个帐户只能连接1人,限本人使用。
二、计费方法与标准
使用校园网访问校内资源(如学校主页、电子邮件、数字校园、校内图书查询及校内其他管理系统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访问校外资源时需要开设校园网账户并缴纳使用费。计费采用包月制形式,收费标准为:教工20元/月,学生10元/月。在校内住宿的非本校教职工利用校园网访问校外资源时,按20元/月的标准收费网络使用费。
三、缴费方式
1.校园网收费由用户通过校园一卡通自助缴纳(不收取现金)费用直接缴入学校财务账户;
2.校内用户需持学校协议银行储蓄卡及本人校园一卡通,通过圈存机自助缴费;
3.校外用户需持学校协议银行的储蓄卡,到用户服务部借取公共卡进行圈存缴费。
四、账户余额查询方法
用户可登录校园网计费网关查询账户余额。当用户余额为零时,系统自动锁定账户,即用户不能使用该账号访问校外资源。
五、其他
1.因认证计费系统采用包月制计费方式,为避免退费情况的发生,用户可逐月缴费。因销户需要退费,信息中心可协调解决。原则上,每年七月份集中办理一次。
2.本办法由财务处和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兰州商学院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兰商院发[2008]2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