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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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鸣商易通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06月05日  点击:[]

 

 

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鸣商易通校园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卡的离校办理  

1.毕业生离校时,无须到信息中心办理校园卡相关手续,卡片留作母校纪念。   

2.校园卡将于毕业生离校15天后作销户处理,销户后的校园卡不再具有消费功能和身份识别功能。   

二、校园卡内余款的处理  

1.建议毕业生离校前合理安排个人开支,优先消费校园卡内余款。   

2.毕业生离校时,原则上不予以办理校园卡退款。确实因为卡内余额过多无法消费完的情况,可使用鸣商易通手机app功能把卡内余额转给在校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图:   

(1)双方同时打开手机鸣商易通app。   

(2)在校生点击虚拟校园卡(如下图左),出现在校生的二维码(如下图右)   

(3)毕业生点击扫一扫(如下图),扫描在校生的二维码,就可以实现一卡通余额转给在校生的功能。   

三、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的校园卡处理  

本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因本人身份发生变化,原有校园卡不再使用,校园卡参照普通毕业生办理,新学期开学后领取新校园卡。   

四、服务地点及电话  

校园卡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信息中心电话咨询,或到用户服务部现场咨询。   

服务地点:   

(1)和平校区图书馆后侧一楼,电话:5252126;   

(2)段家滩校区信工楼602室,电话:4676045。   

请相互转告,顺祝毕业生前程似锦!   

特此通知   

 

 

 

财务处、信息中心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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