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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04日  点击:[]

随着信息中心业务量的增加,为了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需要外聘相关岗位的技术人员。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保证岗位职责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及要求

1、岗位设置

中心外聘人员分为两类:一是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相关技术人员。主要是多媒体管理岗位和一卡通服务岗位。

2、聘任与解聘

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向人事处申请技术人员名额,批准后,公开向社会招聘,经过内部考核和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人事处审批。自批准之日起,开始聘任。聘任期一般为一年,一年后本人自愿留在原岗位且中心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聘任。

在聘任期内,如果工作表现不佳,师生投诉较多,或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中途解聘,或不再续聘。

3、工作要求

1)被聘任人员为信息中心的一员,必须服从单位领导,遵守学校和中心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中心形象,认真完成岗位职责。

2)严格按照作息制度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多媒体管理员按照《兰州财经大学多媒体设备外聘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3)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的基本操作,保证设备及系统的完整性,避免造成损失。

二、待遇

1、学校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关心、关注其生活。

2、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发放工资,按照学校的规定发放和平校区上班的交通补助。

3、按照在职职工的待遇提供午餐补助。

4、中心创造条件,提供参加相关活动的机会。

三、奖惩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迟到或早退1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的三分之一。

2、每月超过两次投诉后,每次投诉扣罚工资20元。

3、在一学期中,无请假、迟到早退、无投诉记录者,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四、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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