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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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05月14日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信息化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着整体规划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服务师生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工作包括信息化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数字资源建设与利用校园网运维与管理信息化工作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范围内各单位所拥有或负责管理运行的与信息化相关的校园基础网络信息化公共平台数字教育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及其相关网络接入设备服务器大容量存储等

第三条按照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信息化环境积极推进教学科研管理平台学术信息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的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智慧校园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信息中心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管理学校信息化工作负责研究学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规章制度和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学校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整合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是信息化工作责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各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的管理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实行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信息中心负责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校企合作事宜

财务处负责信息化建设经费的落实负责信息化项目经费的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报批招标验收和资产管理

学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制定按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报信息中心审核论证

第七条信息数据规范与标准

所有信息化项目和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必须保持一致性和完整性必须遵循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信息数据执行标准为《CELTS-33 高等学校管理信息标准》(GB/T 29808-2013)兰州财经大学信息标准》。

各单位根据兰州财经大学信息标准进行相关编码的编制工作

兰州财经大学信息标准公布前已经运行的信息化系统如包含字段和编码与标准不一致的应按照新标准进行修改如不能修改的应建立新旧字段和编码的映射关系新开发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必须遵守信息标准

第八条学校对信息化项目实行统筹管理具体要求遵照兰州财经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管理办法的职责和要求发布信息资源

第十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单独购买服务器等大型设备不单独建设服务器机房均由信息中心统一提供服务器服务确需单独购买的服务器也应交由信息中心托管

第四章 信息化资源建设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资源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数字教学资源的平台与内容建设数字图书馆资源的平台与内容建设数字档案资源的平台与内容建设等

第十二条数字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由信息中心负责教学资源内容建设由教务处负责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数字图书资源平台和内容建设由图书馆负责

第十四条数字档案资源平台和内容建设由档案馆负责

第十五条正版化软件和公共服务性软件资源建设由信息中心负责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信息化工作的经费包括日常维修维护费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两个方面日常维修维护费包括已有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费和升级服务费网络运维和设备维修维护费网络安全和系统技术服务费数据中心设备升级费信息化技能培训费等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包括新建信息化项目经费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制定和论证服务费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相关单位的年度预算已有信息化系统维护服务费和升级服务费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按照原有渠道安排新建信息化项目经费列入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年度预算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八条学校将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指标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在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写明信息化工作的内容

第七章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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